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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向农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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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广
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防止农村家庭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今年池州市局
着力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向农村延伸,在市区直部分乡镇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使更多的农民家庭也享受到这一便民服务。

该局在城区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和“区域分布、服务便民”的原则,从市直贵池区农村药品零售企业中选择14家基础条件较好、经营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信用较好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农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放置市局统一制作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按照《池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和药品监管投诉举报箱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承担当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该局还积极组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三进”活动,并对各定点回收单位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对管理不到位的将撤销其回收点资格。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自2007年市食品药品督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以来,已有1万多个家庭主动将过期失效药品投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共16大类,约634个品种,价值近6万余元。(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供稿

 

作者:
来源:市场监督处
发布时间: 2008-06-27 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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