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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治贿领导小组,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三十日
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皖治贿〔2006〕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食药监治贿组发〔2006〕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治贿办发〔2006〕9号)和《安徽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皖食药监治贿组发〔2006〕3号)精神,认真组织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下称:药械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推动全省治理药械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信经营、严格自律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并重,坚持药械企业自查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推进全省治理药械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药械企业易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岗位、重点岗位人员及重点环节,查找存在的问题;查摆药械企业在政策、规定,特别是监督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使药械企业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建立健全防治药械企业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三、工作范围
按照《安徽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局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药械企业对2003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负责企业自查自纠的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
四、工作部署
全省药械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从2006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其中查摆问题阶段应于2006年9月20日前结束。主要工作是:
(一)深入动员部署。要组织、动员本辖区药械企业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组织,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的任务、要求、时间、步骤、方法和措施等作出具体部署。同时,加大守法规范经营、反对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力度,为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整理群众来信等形式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认真分析药械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及其特点,掌握药械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三)查找突出问题。要督促药械企业紧密结合本企业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查摆问题阶段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药械企业要召开党的组织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认真分析查找本企业在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或不足,并逐条登记、提出整改意见;要重点查找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环节及重点岗位人员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清理财务账目、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等方式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查找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药械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
2、药械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材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3、药械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4、药械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5、药械企业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药械企业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员、购进和销售部门负责人以及从事购销的主要人员如实填写《药械企业相关人员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存入企业档案备查;在对相关人员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登记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药械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药械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情况及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3),并按要求报各市局治贿办。
药械企业自查自纠查摆问题阶段结束后,各市局要认真进行阶段总结,并填写《药械企业自查自纠重点问题统计表》(附件4)。各市局务必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总结与附件4一并报省局治贿办。
各市局在组织药械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中,要注意与当地卫生、工商、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对已立案调查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主动与相关执法执纪部门沟通联系,摸清情况,对所涉及的药械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其认真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同时,各市局要积极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涉及商业贿赂的投诉举报案件,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四)分类作出处理。对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整理群众来信与举报信息等形式所反映的个别人员的问题,应向本人宣传有关政策,必要时进行警示谈话,动员他们主动向组织说清楚,并上缴所收款物,争取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药械企业自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药械企业,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确定的原则,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区别对待,并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深刻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
4、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切实抓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指导、督促药械企业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药械企业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六)组织评估验收。药械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向本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总结至少包括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教育、查找突出问题、抓好整改提高、存在问题等方面的内容)。各市局要对本辖区药械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各市局要在2006年12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省治理药械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药械企业自查自纠的全过程,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采取发督办函、电话催办、当面约谈、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本辖区药械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省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地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予以表扬;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必要时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二)强化工作责任。要把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药械企业要按照各市局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药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三)搞好组织协调。要贯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省局的部署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纪检、卫生、工商、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合力推进药械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
(四)实施有效指导。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市局要善于将上级的精神与各自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省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具体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且切实可行的药械企业自查自纠方案,加强对县局和药械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所涉及的重要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对策,并及时报省局治贿办。要随着自查自纠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完善政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将自查自纠工作向深度推进。
各市局可以选择一些药械企业作为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理清自查自纠工作思路,解决自查自纠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联系点进行个案剖析,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 附件: | | 1: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doc 点击下载 | | 2: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doc 点击下载 | | 3: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情况及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doc 点击下载 | | 4: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重点问题统计表.doc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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