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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林局长在省局治贿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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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7月26日上午,省局召开治贿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上,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治贿领导小组组长刘自林发表了重要讲话。现摘要编发,供学习贯彻。

 

 

 

自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省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局的统一部署,把开展治理药械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市、县局也认真按照省局的要求,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并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总的看,前一阶段全省治理药械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级领导有力,组织协调有方,工作进展有序,起步开局良好,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省“治贿办”的充分肯定。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省治理药械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还存在进展不够平衡、一些涉药企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要针对以上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同时,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注意把握好以下四“点”,扎实开展工作。

一要以查摆问题为出发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要突出关键环节,把查摆问题和整改提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务求取得实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自查与自纠并重;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相结合;坚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自查相结合。要严格把握政策,不搞“人人过关”。查摆问题,可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整理群众来信等形式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认真分析药械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及其特点,掌握药械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要督促药械企业紧密结合本企业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督促企业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认真分析查找本企业在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或不足,并逐条登记、提出整改意见;要重点查找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环节及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要通过清理财务账目、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等方式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系统实际,深入调研分析在药械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尤其要针对以前发生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汲取教训。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查找自身履行职责、行使权力、遵守纪律等情况。对查摆出的问题,是系统内的,一定要认真研究解决;是药械企业的,要督促企业切实整改。

同时,要根据系统内干部职工亲属在涉药企业工作的实际,着力规范他们的从业行为。有亲属在涉药企业从业的干部职工,要注意教育和引导自己的亲属模范遵守药械监管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地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决不能出现因为自己在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就给亲属包庇袒护甚至怂恿的现象。今后,对系统内干部职工亲属从事药械生产经营的,要从严要求,采取回避制和执法权上管一级的制度。即:对市局系统内干部职工亲属工作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管执法时,相应的干部职工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进行处罚时,省局有关部门要介入,并提出处理意见;涉及县局干部职工亲属的,相应的干部职工也必须主动申请回避,市局有关部门要介入,并提出处理意见。综合协调组要着手研究制定规范系统内工作人员亲属涉药行为的暂行管理办法。

二要以惩防结合为落脚点,切实加强案件查处工作。720日下午,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仲兆宁带领有关人员,来我局调研指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仲厅长在对我局前一阶段治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对我局下一阶段案件查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分析研究,从中找出有价值的线索,前一阶段没有商业贿赂案件,只能说明没有发现,不能说明肯定没有,要注意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厅局、省市局的交流沟通。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案件查处工作是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重要手段。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案件查处工作,既要依法查处药械企业商业贿赂行为,扎实推进对不正当交易行的自查自纠,又要着眼于长远,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宽严相济,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大多数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人来说,主要还是批评教育的问题。当然,对极少数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顶风作案的要严惩不怠。

要主动与纪检、监察和检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了解掌握有关线索。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并注意从中发现有关线索。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涉及系统内工作人员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进行处理;涉及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要认真排查线索,与执纪执法部门沟通,重要线索要及时移送,需要我们配合的,大家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三要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着眼点,努力加强系统和药械企业制度建设。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治理,更要常抓不懈。药械生产经营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是近十几年来,由于体制机制和从业人员受利益驱动等多种因素形成的,不能指望通过一次专项治理就一蹴而就,彻底解决。但我们要着眼长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组织系统内和督促药械企业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科学监管、规范经营、公平交易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督促药械企业树立以守法诚信、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公平竞争规则,规范市场秩序组要牵头协调组织有关业务处室着手研究制定从药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

系统内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项目的具体内容、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申请人和社会公众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四要以督促检查为着力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督促检查是有效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省局治贿办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全省药械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突出重点。重点检查各市、县局是否认真组织开展系统内治贿工作情况,特别要检查各市、县局组织辖区内涉药企业开展治贿工作情况。二要深入细致。要深入市、县局和涉药企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和明查暗访等形式,检查了解有关情况,务求把问题摸准、把情况搞清。然后对市、县局和涉药企业进行帮助、指导。三要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指出,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限期整改,保证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各级责任,对完成任务不力,给整体工作带来不利和负面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乃至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四要统筹兼顾。今年以来,全系统各项工作任务很重,年内工作重点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治贿工作和整顿规范药械市场秩序。组织一次去市、县局督查也不容易。因此,去市、县局开展督查工作时,要兼顾这三项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对系统有关情况节调研,努力多了解掌握一些情况。五要注重自律。省局工作人员去市、县局检查工作,每个人的言行都代表省局形象。要按照省局有关要求,不过多增加市、县局负担,少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省局治贿办各工作小组在今后工作中要注重把握以下几点:各阶段方案要具体、要有可操作性;信息简报要跟上,工作要留下痕迹;工作措施要创新;长效机制要早思考、早谋划;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大力度,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寻找案源。

 

 

作者: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 2006-07-28 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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