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 治理商业贿赂 > 他山之石
重庆市黔江区分局开展“互促互动”创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思路

打印】 【关闭

    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黔江区分局下发了《关于填报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统计表的通知》(黔江食药监[2006]35号),编制了《黔江区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统计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黔江区分局干部职工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统计表》,创新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思路,在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积极开展分局机关干部职工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互促互动”活动。一方面,由分局机关干部职工率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企业做好表率,按照“监管部门也要管行业”的精神,切实督促检查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另一方面,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认真落实好企业自身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同时,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每一位监管执法人员是否有参与商业贿赂行为开展评议,进行调查问卷,对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并通过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分局提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实施逆向监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廉洁自律。
 

作者: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 2006-07-21 08:42:58
 
相关文章